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人负担。抵押房地产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将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或者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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