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建监察规定》的决定
日期:2011-07-03 17:51
  现发布《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建监察规定〉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侯捷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建监察规定》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城建监察规定》(建设部令第20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定所称的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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