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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日期:
2011-07-03 17:51
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的; (三)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供水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 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者除外)。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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