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日期:2011-07-03 17:51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十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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