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经第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部长 侯捷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开发区的规划管理,促进开发区的土地合理利用和各项建设合理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区。   开发区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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