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3、确定本区域的城镇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   4、提出城镇体系的功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5、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6、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7、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   8、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9、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10、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第十四条 跨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和深度,由组织编制机关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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