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意见;国家标准的编写符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六)征求意见稿及其条文说明应由主编单位印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必要时,对其中的重要问题,可以采取走访或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征求意见。   第二十六条 送审阶段的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编制组将征求意见阶段收集到的意见,逐条归纳整理,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形成国家标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对其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可以视具体情况进行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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