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由主编单位提出的前期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项目表,报主管部门审查; (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年的统一部署,做好所承担年度计划项目的落实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前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主管部门提出的计划项目,经综合平衡后,编制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年度计划草案,在规定期限前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下达。 第十四条 列入年度计划国家标准项目的主编单位应当按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在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