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1号)要求,所有挂靠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以及挂靠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应于2000年10月31日前完成脱钩改制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中介机构发展的高度,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