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中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制意见的通知      2、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确定的应进行脱钩改制的社会中介行业及机构 二○○○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2: 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确定的应进行脱钩改制的社会中介行业及机构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造价工程师、价格鉴证师(退出中介市场的除外)、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律师、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行业的执业机构以及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等。
5/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