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积金增值收益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上交财政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 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经住房委员会批准后,上缴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拨给廉租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第六章 管理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公积金中心应在本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管理费用支出专户,专门用于接收本级财政拨付的管理费用,反映管理费用的财务收支。 第二十九条 管理费用收入包括本级财政拨款和管理费用支出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第三十条 管理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 补助工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