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心管理费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支出预算执行。管理费用年度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由公积金中心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说明情况,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公积金中心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第七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五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住房公积金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公积金中心应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报告和管理费用财务收支报告,经财政部门审核, 提交住房委员会审议后,于3月底以前向社会公布。 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