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存、贷款业务,建立健全委托贷款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按期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第十五条 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入帐。购买的国家债券应视同货币资金妥善保管,确保帐实相符。 第十六条 负俩是指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应及时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出取等情况。 第十七条 公积金中心应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委托存款帐户,加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与管理。 第十八条 公积金中心应建立住房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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