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值收益是指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的差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全额存入公积金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 (二)上交财政的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 (三)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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