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性住房资金是指由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的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改革资金和各级政府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筹集的住房资金。 二、财政预算安排的住房改革资金是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住房制度改革的专项资金,主要来源是:各级政府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财政预算安排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住房补贴支出。 各地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由本级财政部门商有关部门进行划转。 三、财政预算安排的住房改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发放职工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