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构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使中介机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经济组织。   二、脱钩改制的范围   这次脱钩改制的范围是:所有挂靠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以下简称“挂靠单位”)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是指:利用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对经济组织或经营者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效力的意见,实行有偿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或组织;利用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接受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的委托,出具鉴证报告或发表专业技术性意见,实行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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