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和财政部《关于颁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规[2000]4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事业、企业单位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向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资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购房补贴资金必须按照“银行专户、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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