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5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00]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现有部级干部住房出售和提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售房价格。2000年购买部级干部住房的成本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485元;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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