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0年经济适应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和信贷指导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的项目。   五、各地政府在组织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在符合开发条件的情况下,应实行统一招标,要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信和资质;有关单位组织职工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应有独立法人负责开发建设。各开发建设单位要保证自有资金优先到位。各商业银行对已列入年度贷款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要抓紧评估、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六、各级计划、建设部门要认真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条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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