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2000年度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管理及规划管理等部门在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要合理分工、互相配合。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对地块的外业核查测量;用地管理部门负责对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经过依法批准进行审核;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对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划和计划进行审核;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及违法用地的查处。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对各部门的分工做出安排。   (三)外业核查与复核土地变更调查联动进行。   外业核查主要是查清变化地块的位置。变化前后地类以及变化范围、面积等,是土地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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