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 1999年09月22日 国土资用发[199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财综字[1999]113号)下发后,各地纷纷对与该文有关的土地管理问题提出咨询。为加快工作进程,规范操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标定地价与缴纳土地出让金额的测算 (一)已购公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