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路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和办法;   6、铁路发展规划;   7、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   8、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意见;   9、勘察设计合同(或委托书)。   第五条 咨询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勘察咨询的重点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主要是现场核对地质情况,检查勘察工作是否达到规程、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实际、能否满足设计需要,提出评价和补充意见。   2、检查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深度和质量是否达到《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有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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