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其它均按专业划分设置。具体意见如下:  ⒈土木专业委员会的职能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代行,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土木专业的管理事务;  ⒉岩土专业管理委员会――由建设部负责组建;  ⒊水利专业管理委员会――由水利部负责组建;  ⒋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由交通部负责组建;  ⒌公路专业管理委员会――由交通部负责组建;  ⒍铁路专业管理委员会――由铁道部负责组建;  ⒎民航专业管理委员会――由国家民航总局负责组建;  ⒏结构专业管理委员会――已组建;  ⒐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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