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有关税收问题的函
日期:2011-07-03 17:51
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以及其从事其他业务取得的所得,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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