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建设部办公厅:  你部《关于请予批准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函》(建综函[2000]237号)收悉。鉴于你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是自收自支、依法纳税的事业单位,经研究,现将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费标准。城市规划师,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 二、注册收费标准。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费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注册证书费每人每证10元;执业证章收费,按实际制作成本加不超过10%的差率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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