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电报: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受让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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