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以及地方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经批准。通过招标、协议等方式委托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或单位具体实施的项目,必须签订土地开发整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整理、复垦中的土地置换和耕地补偿指标的有偿转让,均需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增耕地面积和质量进行验收确认,以防止弄虚作假。要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前土地权属、界址、面积的界定和开发整理后土地权属的调整、变更调查登记等工作,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土地权属纠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