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评估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关于土地评估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通知 国土资发[1999]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为建立一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土地评估中介队伍,保证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有关精神,现就从事土地评估的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土地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大力促进土地评估机构的改革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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