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人防工程建设押金      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费      使用散装水泥保证金      教育基础设施配套费      教师住房建设费      城镇中小学校舍修建附加费      建筑设计卫生学评价行政性收费      建设项目卫生审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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