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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