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八条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