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政府有关管理机关可以在有形建筑市场集中办理有关手续,并依法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国家或者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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