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五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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