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对稀土等八种矿产暂停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国土资源部关于对稀土等八种矿产 暂停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通知 国土资发[1999]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局(厅)、地矿厅(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稀土、钨、锡、锑、煤、铝、重晶石、萤石等矿产的生产能力和产量出现过剩,供过于求,资源利用率低,损失浪费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尤其是稀土、钨、锡、锑等我国优势矿产的开采总规模严重失控,开采秩序、出口秩序混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遏制。为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的精神,落实“控制人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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