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基本农田保护数量、质量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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