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主)。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均应贯彻执行。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熟悉和掌握建设用地指标内容。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时,要按用地指标要求,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并在设备选型、工艺安排上尽可能采用先进技术、以达到集约用地的目的。凡设计用地超出规定用地指标的,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说明理由。没有相应用地指标的项目用地,可比照现有标准和设计规范确定用地规模,并作出详细说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用地指标确定的规模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