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占补平衡”和“毁补平衡”,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摸索经验。 (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讨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补偿指标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政策。 (三)将土地开发整理与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工程相结合,积极为农业生产服务,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探索开发整理新增土地实行有偿使用的路子,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良性循环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 (五)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一系列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纳入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