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商品房开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行跟踪调查和检查,并建立贷款台帐。借款人应按月或按季向贷款人报送有关项目进度、贷款使用情况以及单位财务状况的报表和资料;项目竣工后,应向贷款人提交工程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事先通知贷款人或征得贷款人同意。   (一)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保证人失去保证资格、能力;   (三)担保物发生不利于贷款人的变化;   (四)产权变动或重要财产被处置;   (五)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有调整;   (六)项目实施进度或资金使用计划有重大调整;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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