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发[1997]11号)下发和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发生的重大违法案件。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查处乡(镇)、村干部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案件。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加大对涉嫌土地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凡经查实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依法严肃处理,不得以罚款代替其他行政处罚,不得通过罚款将非法变成合法,使违法者得到好处。对造成违法的直接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依照有关规定向处理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坚决追究严重违法者的刑事责任。  四、实行案件查处逐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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