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备案制度的通知(摘录)
日期:2011-07-03 17:51
关于加强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备案制度的通知(摘录) 国土资执法发[199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加强士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必须完善案件查处逐级报告、备案制度,以利于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取得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全面、准确地掌握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客观地分析土地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趋势。为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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