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国土资发[1999]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士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各地在推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建立和发展土地市场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目前各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招标、拍卖方式的比例很小,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出让仍主要以协议方式进行,不利于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不利于国有土地资产价值的实现,也不利于集约用地、节省土地资源。为进一步依法推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