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劳动统计若干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下班交通费补贴已纳入工资总额。因此对企业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作适当调整,从1994年起企业的洗理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一律计入工资总额中“津贴和补贴”中的津贴项内。   8.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中企业、事业、机关的分组仍按统制字[1990]304号文件执行。   三、本通知自1994年定期统计报表起开始施行。 199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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