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并办理补发新证手续。   二、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签订   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并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地价评估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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