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押财产处分后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处分抵押财产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转为国有土地的,按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抵押合同解除或终止,抵押权人应出具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的证明文件,与《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一起交抵押人,抵押人自抵押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五、关于抵押登记收费   办理抵押登记,申请人应向土地管理部门支付登记费用。抵押登记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我局1995年印发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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