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日期:2011-07-03 17:51
转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三)撤销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九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条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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