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非国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照本规则执行;其他非国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四十五条下列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的特定项目,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规则: (一)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事业单位经营的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项目; (三)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其他事业单位。 第四十六条行业特点突出,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