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日期:2011-07-03 17:51
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5)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二)工资总额构成的内容   工资总额构成的内容,根据国务院国函[1989]65号文件批准,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发布实施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进行了调整,将其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分别在“计时工资”、“其他工资”两项指标中。   计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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