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1年6月29日建设部第4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 2001年7月4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修改为“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根据本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