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通则
日期:2011-07-03 17:51
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本通则中的贷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四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开展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实施《贷款通则》的监管机关。 第二章 贷款种类   第七条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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