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请。   2.受理与备案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要件进行合规性审核,凡机构资质符合要求,要件齐备,土地估价报告符合规范格式,应予以以备案,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如下符合规定要求,则经补充有关材料或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后予以备案。   (二)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按以下程序备案:   1.报送业绩清单   土地评估机构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一将上一季度的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附相应的电子文档)。   2.审核与汇总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各土地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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